这场婚姻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
父亲需要一个贤妻良母为这个家撑起排场。他需要一个女人,在外扮演一个端庄优雅的贵夫人,挡住那些四方从各处飞来的暗箭与闲言;于内,他需要一个正宫,一个漂亮的,有威压的花瓶,即使是泼妇那也再好不过,这样岂不是更方便他处理那些蠢蠢欲动的,他从花丛中钻过沾满全身的花枝落叶。随后他可以清清白白的脱身,仿佛这一池翻搅的沙砾不是因他而起。
哦对了,还可以顺便给我这个他已经快管不住的毛头小孩找个管教。
简亦就是这幺被骗进来的,她嫁进来的时候太过单纯,好像当那洁白头纱被掀起,她的幸福就如春风拂面般袭来了。所以她笑的好开心,发自内心的开心。我能感受到,因为我在旁边看着,那笑容就跟我十岁那年作文得了金奖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如出一辙。我那个时候也这般天真,我妄想着这沉甸甸的奖杯能换来爸爸一个大大的拥抱,就像同桌的爸爸每次放学接她的那样。她可以在校门敞开的瞬间大笑着飞扑进那个早已在校门口蹲下张开双臂的男人,像一只灵巧的麻雀叽叽喳喳的猛窜向天空。但是我的猛窜找错了方向,没有雌鸟教我飞行时如何辨别哪里是悬崖峭壁,我以为的被爱只是一个漫不经心的擡眸,是餐桌上默不作声的咀嚼,是被羞怯蒙住头脑一怒之下蹂躏成团的纸张,和上面浸染晕开的一圈圈墨渍。
我的俯冲,撞向了大地。
所以彼时十五岁的我对这场盛大的婚礼嗤之以鼻,我听着婚礼司仪那张巧嘴将那写脆弱的,虚伪的誓词裹上甜腻的油脂一字一句的念出,看台下宾客们尖叫着大声起哄,我觉得这个世界虚伪透了,如果人生的意义是在婚礼上看一对也许根本就不认识的男女接吻的话,我觉得能把一辈子活得最圆满的可能是婚礼司仪了。
“黎枝一,过来见见你简阿姨”
说来可笑,作为女儿,竟然在婚礼当天才和这个所谓的“后妈”见上第一回面。印象里的她那天穿着暗红色的敬酒服,两片绸缎交叉着系在脖后,好像很轻易就能从她的两处锁骨里滑出来。乌黑的头发被高高盘起,剩下一缕前额刘海长长的在眼前耷拉着,和那些碎发一起抚过她看着我微笑时轻颤的睫毛。她的头发应该是烫了卷,那些特地从盘的松松垮垮的花苞头里扯出的发丝落下来一颤一颤的,像三角梅蜿蜒曲折的藤蔓,挣扎着向上,又在顶处垂下头来。
我第一眼只看见她高挺的鼻梁和那眉骨之间连成一片,眉心浅浅涌出一股傲气和野心。我能说这是读书人之间的共鸣吗,虽然这幺说起来大有一种中二又自我奉承的架势,但是毕竟我爸那种连四大名著都要从别人口中拼凑概括得知的人肯定感知不到他新娶的老婆还有如此内涵。可惜那时小妈已经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全然呈现出一副泡在蜜罐里的“小女人”的娇俏感。也不知是不是害怕影视作品里经常塑造的恶毒后妈形象会让我对她产生天然的隔阂和距离,她很努力的朝我摆出了一副友善的姿态。
她笑起来的弧度不大,但嘴角下面的痣还是这幺明晃晃的被牵起来了,
我在书店的点痣图上看到过这颗痣,
桃花劫。
可惜我当时还太小,太不领情,这轻飘飘的善意并没有改变我对她的任何看法,一方面我怨恨父亲突然的再娶,将我抛掷在外,宛然一个活生生的局外人,甚至连婚礼上也鲜少提到我的存在;另一方面实在想不明白,为什幺二十多岁的简亦会答应嫁给一个大她十五岁的男人,还满心满眼都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
我闭口不语,以为我的执拗可以买下贵价的尊重和理解,这或许是我十五岁的偏执中能想到的最严重的反抗与逼迫。
这份不屑没让我得到什幺,或者说,我希望得到什幺?如果是关注的话我想我成功了,我结结实实的在我父亲的婚礼上挨了他一巴掌。
那个时候还是小妈下来护着我,她显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暴怒吓到了,一边抱着我被扇过去的脑袋轻揉我红肿的侧脸,一边责怪他对孩子一点都没有耐心,再怎样也不能下如此重手。
其实隔了这幺多个四季循环,疼痛其实早已被忘却,但是当时简亦抱着我的头往她怀里搂,我已然完全分不清大脑的一片空白究竟是被突如其来的巴掌吓得记忆丢失还是被从那个女人镂空的礼服裙中飘出来的淡淡幽香缠的五迷三道。那是一种混合着湿润的,带着一股淡淡甜腻奶味的体香和松木调香水的味道。我清晰地感觉到身下的皮肤从内而外散发的温热,而那双手覆在我红肿的脸上,用一份清凉缓释了一处的燥热,于是我轻而易举的醉倒在这温度和香气双重的攻势之下。我还记得当时脸埋在柔软上的触感,如梦似梦,软的人神共愤。丝绸滑腻的触感将两个人的皮肤薄薄的隔开,只有若隐若无的起伏和随着她说话胸腔共鸣出的震动波纹,一圈一圈像涟漪般散开。
那场婚礼后来的一切在我的脑海里都无从考究了,所以每每这一掌狠狠在我大脑中发出一声脆响,我都要感叹一下人是何等低贱的物种。
这感觉就像打耳洞,如果愿意在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穿过孔的陌生人来问,他们会说,只是耳洞而已,一点都不疼。
但是当一根粗针穿透皮肤,将人的肉硬生生戳出一个洞来,你感受耳钉穿过那刚刚通车的隧道,疼痛却是一瞬真切的疼痛。
只不过人就是这样,等那一对发炎红肿的耳垂一点点褪去肿胀,你走在路上被行人叫住,你会说:
“打耳洞真的不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