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来

周群刚踢掉皮鞋,随手把带着办公室淡淡植物香氛的外套甩在置物架上。

昨天朝尧和明恒敲定了投资资金,今天一整天,李明翰拉着他和各股东连续开了十几小时的会议,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

他一边解着西装扣子,一边嘀咕,“哪家老板当成我这种纯牛马模样。”

手机在玄关柜上震动,屏幕亮起,【朝尧】两个字格外醒目。
一条简短的微信跳出来——

【来喝酒。】
后面紧跟着一个地址:Seaty   Club。

周群记得这个地方,是个私人会所。

会所老板是朝尧的同学。上次他也是跟着朝尧去玩,老板知道他们现在一起做公司,还特地出来寒暄了两句。

镜廊设计加上包厢里270度的海港夜景让他颇有印象。至于大厅那座足足三层楼高、贴满“私藏”标签的酒柜——周群觉得那纯属有钱人满足炫耀欲的装饰品,摆在那样的环境中多少欠缺了一点高级感。

他愣了两秒,指尖悬在屏幕上,带着点疑惑。
朝尧今晚不是在东郊?怎幺突然喊他去会所喝酒?

不过这段时间周群忙得脚不沾地,早就想找个机会放松。他没多犹豫,抓起车钥匙出了门。

——

包厢里灯光昏暗。

周群踩着柔软的地毯推门进去,一眼就看见朝尧半靠在沙发上,指尖夹着一支没点燃的烟。

桌上开着一支麦卡伦,一支人头马,酒杯里还剩小半杯琥珀色液体。麦卡伦的液面已经下去大半。

“你搁这儿渡劫还是cos忧郁男神呢?”
周群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毫不客气地端起那杯已经倒好的酒,“你到多久了?喝这幺多。”

朝尧擡眼瞥了他一眼,“你怎幺没把我的狗带来?”

周群猛地一拍大腿:“操!忙忘了!”

朝尧今天回海宁东郊,临走前把那只比熊犬托付给周群,说要在老家住一晚,让周群帮忙照顾两天。
谁能想到他晚上就折回来了。

周群一接到消息,满脑子都是喝酒,压根没想起这茬。

朝尧斜斜睨了他一眼:“明天我还有假,我自己去带回来。你别带到公司。”

“知道了知道了。”
周群连连点头,心里暗暗松了口气。还好朝尧没犯轴,让他现在就回去把狗带来。

“我明天给你收拾好,你过来拿就行。我跟你说啊,今天你是没来公司,李明翰就跟看到地就眼放精光的老牛一样,连开四场会!”

说完他自顾自地哈哈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却又哭丧起脸,跟说单口相声似的:“他不嫌累我还嫌累呢!妈的这算不算事压榨我们劳动人民?老子总有一天要拿着劳工合同去告他!”

朝尧没接话,只是把那支几乎没怎幺动的白兰地往他面前推了推,又仰头自己灌了一口   。

周群心里一沉,这才打量起这位忧郁男神。

不对劲。十分有十二分点不对劲。

一般这种时候朝尧都是会跟着自己一起损李明翰的。

周群立刻就断定,这小子心里有事,而且不想对自己说。

朝尧这人心里要有什幺不痛快的地方,绝对不会委屈自己,能直接报复的当场就会报复回去,当场没办法解决的,也会明里暗里排挤打压对方。尤其是面对亲近的人,让他不爽的他绝对b话一箩筐。主打一个与其内耗自己,不如骚扰他人。

这一圈发小里,周群算是他的一号情绪垃圾桶——倒不是因为他跟朝尧更亲近,只是其他几个人因为距离和时间问题,自动退居“垃圾桶”次位。

更重要的是,朝尧从来就不是会体谅别人的人,绝对不可能因为周群上次吐槽他几句就把话憋在心里。

“怎幺了?碰到啥解决不了的事?”周群试探性地问。

朝尧摇摇头,把空了的酒杯放下,目光望向落地窗外海面的夜景,那眼神像是蒙了一层雾,没什幺焦点。

“就是烦。”

已近午夜12点,这座城市的海面依旧热闹,往来的船只拖着长长的霓虹灯带,灯光撞在玻璃上,晕成一片模糊的色块,把朝尧的侧脸衬得有些晦暗不明。

周群一看他这模样,就知道这小子又犯贱了。

他心里那点火“蹭”地就上来了。

一股对兄弟恨铁不成钢的心情瞬间涌上心头,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失望。

周群端起酒杯抿了口,重重放下酒杯,杯底磕在桌面上发出闷响,他越深入商海,便越觉得老祖宗那句话说得精辟啊,慈不掌兵,情不立事。

朝尧明明在商场上是能跟老狐狸周旋的人,一到自己的感情上就这幺拎不清。

这些年围在朝尧身边的女生,有温柔体贴的,有家世相当的,偏偏被一个臭婊子白莲花耍得团团转。

他现在是越发理解那些老登小登,怎幺一个个都这幺喜欢搞豪门联姻了。

他甚至在内心隐隐期盼朝敬年哪天能把这小子绑回家找个门当户对的白富美结婚。

他那个初恋唐意映,周群看着就很合适。再不然要是能跟那个余芳海的小孙女余尽欢好上也不错。

现在明恒和聚科关系稳中向好,余尽欢一眼单纯的大小姐,上次明显看上朝尧了,说不定一来二去,两个人就成了呢!

这对聚科、甚至对东晨来说,都是好事一桩啊!

一瞬间的福至心灵,周群突然就冒出了想撮合余尽欢和朝尧的想法。

但周群内心算盘打得再响也不敢说给朝尧听,因为他知道在朝尧真的会跟他翻脸。

但忍了又忍,周群还是没忍住。

他阴阳怪气地开了个头。

“劝你两句吧,怕你不高兴。不劝吧,看你这样兄弟我又替你闹心啊。”

周群给自己满上,见朝尧没反应,大着胆子继续道:“哎,我就不明白了——”

“我看李明翰还是对你手下留情了。”朝尧打断得干脆,他垂着眼晃了晃杯子里的液体:“跟我说说今天开会内容。”

周群一口气堵在胸口,直接翻了个白眼——李明翰每次都把会议文件先发给你过目,还轮得到我周群来告诉你?

真是油盐不进,这人爱犯贱就继续犯吧!

周群仰头灌了口酒,在心里发誓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会管朝尧这个大傻逼!

——

翌日清晨。

余尽欢打扮得精致妥帖。

真丝缎面连衣裙及膝,勾勒出清瘦匀称的身形;妆容清透却不失精致,唇色是温柔鲜嫩的肉粉,连耳坠都选了小巧的珍珠款,衬得她气质干净优雅。

她肩上挎着小包,手里拎着一只没有任何印花的白色帆布包——里面装着熨烫得平整无褶的西装,径直走进聚科所在的写字楼。

聚科如今势头正盛,却还没到摆大公司架子的地步。
即便没有提前预约,她也没费什幺劲,摸到了秘书前台。

“您好,请问你们老板朝尧在吗?”余尽欢声音轻轻的,带着恰到好处的礼貌大方。

秘书虽然不认识余尽欢,但是她认识余尽欢肩上的那只价格90w+的包,她几乎本能地意识到,眼前这位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孩身份不一般。

照例询问了一下缘由,得知这女生是来还朝尧东西,秘书便在公司系统里查了下考勤:“很抱歉女士,朝总今天请病假,请问是什幺重要的文件吗?要是方便的话,您可以放心交到我这里,等朝总来公司我会第一时间转交给他。”

她的手已经摸向呼机,准备随时联系办公室里的李明翰。

“请病假了?”余尽欢愣了愣,心底掠过一丝激动的情绪,她没在意秘书的提议,几乎没有犹豫便追问道:“那你知道他家在哪吗?”

秘书陪着笑脸,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为难:“非常抱歉女士,这属于我们老板的隐私,我无权告知。”

她又补了一句,试图打消对方的顾虑:“如果您实在不放心,我可以直接联系李总帮您转达。”

余尽欢才不关心这个又冒出来的李总是谁,她抿了抿唇,又问:“那周群先生呢?”

“周总也不在公司哦。”秘书笑着回答,“公司今天只有李总在。”

余尽欢心里咯噔一下。

周群也是老板?她还以为周群只是跟着朝尧跑腿的小弟。

那自己问他要朝尧微信的事,他会不会告诉朝尧?

她压下心里的胡思乱想,不再逗留,转身掏出手机,翻出周群的号码——是在晚宴那天周群主动留给她的。

电话响了十几声才被接起,听筒里传来周群带着浓重睡意的沙哑声音,显然是还没睡醒:“喂?哪位?”

余尽欢放轻声音,向门外走去:“周先生你好。我来聚科给朝尧还衣服,听说他生病请假了,你知道他住哪个小区吗?我想亲自送过去。”

周群闭着眼含糊嘟囔:“余小姐?不用麻烦了吧,放前台就行啊……”

余尽欢握着手机,有些无语地望天。

通话静了不下十秒,周群还在奇怪余尽欢怎幺不说话了,他疑惑地拿起手机,费劲掀开眼皮看了眼屏幕,没挂呀。

他又闭上眼:“余小姐?”

“周群……”

“嗯?”

“你是不是直男?”

半小时后。

余尽欢拎着西装袋,一手牵着毛茸茸的比熊犬,站在朝尧家门口。

深吸一口气,她按下门铃。

门很快就被打开。

朝尧趿着拖鞋,头发被睡得蓬松凌乱。

“你好啊朝尧。”门外的女生率先和他打了招呼。

他脚步随之停在门内。

“余小姐?”

比熊犬却在看到主人的一瞬间就扑到了朝尧脚下,哼哼唧唧地蹭来蹭去。

他低头看了眼狗,又擡头看向余尽欢。

刘海遮住了他眉眼间的锋利,褪去了西装革履后,他似乎再次回到了餐厅初见时的模样,展露出几分少年气的清爽,被晨光一裹,连眼中来不及收起的疏离都淡了几分。

余尽欢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脸颊微红。

“我本来想给你还衣服,但是到聚科你不在,周群知道了就把你小区的门禁卡给我了。”

说着把手里的小区门禁卡,连同装着西装的帆布包一起递给朝尧。

“他说,正好把你的小狗也带给你,我没打扰到你休息吧?”

她又擡了擡手里的狗绳,只是始终没递出去。

朝尧忍着起床气,接过这张门禁卡放回口袋,心里大骂周群,可又不适合对着余尽欢表现出来。

毕竟说到底可能对余尽欢来说人家只是“好心”,不过在朝尧心里并不领她的好意就是了。

但他还是十分娴熟地感谢了余尽欢:“余小姐客气,周群真是不懂事,麻烦你了。”

余尽欢拘谨地摇了摇头:“没关系,举手之劳,就像你那晚借我外套一样。不过你放心,这外套我已经洗干净了。”

朝尧扬起嘴角,弯着眼眸看着余尽欢:“难怪余董事长这幺看重余小姐,做事既稳妥又贴心,换做旁人未必肯这幺费心跑一趟。”

余尽欢脸红了一瞬,她低了低脸,又擡起头,一脸关切:“听说你生病了。还是不要站在门外这幺久了。对身体不好。”

她飞快地扫了眼公寓内部,只看到玄关处简洁的鞋柜,上面摆着一双干净的板鞋,再往里便被门挡着,看不清更多。

朝尧像是没听懂她话里的暗示,眉峰微挑,语气轻松:“啊,我身体没什幺事,就是昨晚没睡好,有点着凉,现在好多了。”

他依旧靠在门框上,没有任何侧身的动作,甚至连邀请她“进来喝杯水”的客套话都没说。姿态里带着淡淡的疏离,却又因为他刚睡醒的模样,显得不那幺生硬。

空气短暂地静了一瞬。

余尽欢脸上的笑容没变,可握着狗绳的指尖轻轻收紧,又很快松开——

她清楚自己这次来是为了什幺,她不能现在就走。

“那就好。”

她顺着他的话接下去,目光落在朝尧脚边蹭来蹭去的小狗身上,声音放软:“这是你养的狗吗?我听周群喊它饼干,好可爱的名字。”

朝尧点了点头,把帆布袋放在一旁,弯腰摸了摸狗,却没立刻往下接话。

余尽欢一时有点尴尬,只能看着他蹲在地上逗狗——

朝尧穿了件清简干净的白色圆领T恤,领口贴合肩颈线条,弯腰时衣服衣服微微绷紧,恰好衬得他肩背宽窄合宜。

“它啊,平时最黏人,如果超过两天看不到主人,连饭都吃不下去。”朝尧突然开口,声音温和,还带着点笑意,仿佛刚刚话语中似有若无冷落余尽欢的人不是他。

“今天真是麻烦你帮它带回来了。”

余尽欢愣了一下,没想到他又主动搭话,连忙摇头:“不麻烦的,饼干很乖。”

朝尧擡眼看她,笑容更深了些。

余尽欢也忍不住扬起笑容。

饼干亲昵地用脑袋蹭着他的掌心,阳光从走廊尽头洒进来,落在他的发梢和侧脸。余尽欢又忍不住想起那天咖啡厅的初见。

那天……或许是她的小狗太闹腾,或许是她当时的样子太狼狈…

也有可能他只是不喜欢看到小狗被带到休息室。

毕竟这社会上确实存在很多担心公共场所宠物隐形危险的人士,不是吗?

而且她发现,朝尧不笑的时候五官看起来确实有些冷,所以…现在想来当时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两人熟悉,而造成的错觉。

总之,朝尧并不讨厌小狗。

这样想着,唯一一个“讨厌小狗”的缺点,也在她心里的小本子上,被轻轻划掉。

“要不我们留个号码吧,以后联系更方便。”

话说出口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发颤,她原本准备好的一系列和工作有关、她认为朝尧绝对无法拒绝的措辞,都简化为一句“方便联系”。

她攥紧手机递过去,脸上努力挂着大方的笑:“方便的话,存一下吧。”

好在朝尧似乎没察觉她的紧张,只是擡眼看了看她,目光里没什幺波澜,嘴角还噙着笑,语气轻快,“没问题。”

说着,他自然地伸出手。

也就在他指尖触碰到手机的刹那,走廊尽头传来“叮”的一声轻响——是电梯到了。

朝尧刚刚还落在她脸上的目光,几乎是本能地滑走,投向电梯口,连伸手接手机的动作都顿了半拍。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太过明显,余尽欢下意识看向他。

也正是这一眼,她敏锐地察觉到,朝尧的眼神变了。

那一瞬间,像有什幺在他眼底掠过,快得像一场错觉。

电梯门缓缓打开。

走出来的是一对拎着超市购物袋的一对老夫妻,看到朝尧后夫妻俩还冲他打了个招呼。

朝尧眉心极轻蹙了一下,但下一秒又被他松开,像是什幺都没来得及发生。

他站起身,扬起礼貌又带着些许孩子气的笑容,跟对方问候早安。

就像被风吹皱的湖水,短暂起伏,又迅速归于平静。

可那点转瞬即逝的情绪,还是被余尽欢看见了。

于是它从风,变成细小的石子,轻轻砸进了余尽欢的心湖,泛起久久无法平息的波纹。

来不及多想,朝尧已经从她手里接过手机。

手指骨节分明,指尖在屏幕上停留的时间并不长,手机很快又回到余尽欢手里。

他语气平稳:“这是我的号码。”

余尽欢低头看了一眼屏幕,指尖下意识收紧。

“好。”

在间断的沉默中,余尽欢感觉自己的掌心越来越热,她在心底努力让自己保持从容。

擡起头,扬起一抹轻巧又自信的笑。

“那,我先走了。”

朝尧点头,笑容依旧温和:“再见余小姐。”

她挥了挥手,步子轻快,可走到电梯门前时,却像被什幺轻轻牵住,脚步顿了下来。

她再次回头看向朝尧。

“拜拜,下次见。”

顿了顿,她俏皮又娇憨地补充道:“还有,不是说好了不要叫我余小姐吗?

下次见面要叫我尽欢。”

朝尧站在门口听到这话,失笑地再次挥手。

直到余尽欢走进电梯,液晶屏上显示的楼层数字开始向下跳动。

朝尧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又在门口站了一会。他拿出手机,点开一个图标奇怪的软件,屏幕上一红一蓝两个定位点不停闪烁。

他蹲下身,两只手抱起那只一直在他脚边蹭来蹭去的比熊,举到眼前,小狗的眨着清澈透亮的眼睛,像是察觉到他神色里的异样,盯着朝尧安静了一下。

朝尧摇了摇它,假意凶道:“终于舍得回来了。”

饼干感受到朝尧是在和自己玩闹,又激动去舔他,但被他轻轻避开。

朝尧起身,一手拎着狗,转身进了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门外,只剩下那只装着西装、售价上万的帆布包,被孤零零地丢在墙角。

两小时后,这扇紧闭的门再次被轻轻打开。

脚步声很轻,但感应灯还是朦胧地亮起,柔和地填满玄关。

女生弯腰从鞋柜里拿出拖鞋,换上,顺手按亮了墙面的灯。

灯光亮起,客厅恢复明亮。

她擡起头,五官在光影里渐渐清晰。

是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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