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情义(微h)

程天朗嘴上讲不屌她,结果折腾了她一整晚。

不是用她两条腿夹着他那条屌前后磨她的逼口,就是拿她两个大波夹着那根玩意儿用龟头往上戳她的下巴。她眼皮都还没睁开,他又凑过来,非要她再来一次——跟他的马眼接吻。

陈宝珠被闹得烦了,张嘴就咬了他龟头一口。

疼得他嘶地抽了口气,立马缩了回去,再不敢造次。

可陈宝珠这人,打完一巴掌就非得再给一颗糖。当下里,两只手又摸上去,替他按摩起鸡巴来。

这回是真的在按摩,一双手前所未有地温柔,前所未有的体贴,揉得他浑身发酥,骨头都快化了,好不舒服,好不快活。

他半眯着眼,魂都飘在空中,恍惚间好像真的看见了天使。

“陈宝珠,嫁给我,好不好?”

她怕他弄脏床单,身子往下一缩,又嘬住了他那条东西。

吸得啧啧有声,没几下他就交代在她舌间,射了她满嘴。

她吞了大半,留了一小口。人从被子里爬出来,凑上去,嘴对嘴渡进他嘴里。

“好不好吃?”

程天朗咂了咂嘴,那股腥臊味儿在他舌尖上滚了一圈。

“宝宝,真他妈想现在就吃了你。”

“你什幺时候娶我,什幺时候才给你吃。”

“那你什幺时候愿意嫁给我?”

谁知道呢?

天知道吧。

两个人又折腾了一会儿。

程天朗看了一眼时间,随手套了条裤子,出门下楼,从车里取了套西服上来,重新穿上。

陈宝珠帮他洗漱。

程天朗仰着头,手却闲不住,在她腿间,拨弄着她的阴唇。

“那套衣服沾了血,得送去干洗。”她把剃须刀冲了冲水。

“费那事干嘛,扔了就是。”

“朗哥好阔气哦。”

程天朗宠溺的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行行行,随你弄。一会儿我拿完证件,带你去吃早茶,再去黄大仙烧柱香,下午见几个律师,晚上就去澳门。你准备好证件就行,衣服什幺的到了那边再买。”

陈宝珠心下了然,程天朗到底是老江湖,怎幺可能真一把梭哈在她这个学生妹身上,老早就想好了请专业的律师,所以,为什幺还非要她也跟着一起去澳门?

但面上不显,只点点头,帮他把领带打上,手指翻了几下,一个漂亮的温莎结,完美。

“你打算怎幺跟Becky说?”

“有什幺好说的。”程天朗对着镜子整了整领口,“给她买了那一大堆东西,这三年就算清了。至于她对你做的那些事……”

陈宝珠在镜子里看了一眼他的神色:“她到底陪了你三年,别为难她了。”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她能有几分真心?”

“你可真是个烂人。”

程天朗转过身来,看着她。

“陈宝珠,你知道你自己特拧巴吗?你对她所有的同情和可怜,不过是另一种瞧不起。”

陈宝珠一听这话:

“我不是因为她的身份瞧不起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再次开口,“而是她——也许她真的不知道,也许她在自欺欺人,她认准了伤害她的人是我。可自始至终,那个到处偷腥的人是你。”

程天朗伸手把她拉到自己两腿之间,擡头看她。

“不会了。”

“自你之后,再不会有别人了。”

既然,戏子无情,婊子无义,那矮骡子又能有几分真心?

谁知道呢?

天知道吧。

———

金姐端着碗红枣牛奶燕窝粥上来的时候,陈宝珠正扯着床单往下拽。

金姐倚在门框上,眼睛往床上一扫——床单上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印子,再往垃圾桶里瞟了一眼。

“奇了怪了,”金姐哼了一声,“程天朗那个死烂仔,昨晚居然当了一回正人君子?”

陈宝珠没回头,把新床单抖开,四角扯平,手掌在上面来回抡了两下,把褶皱抡平了,才转身接过金姐手里的碗。

“他其实人不坏。”

“你不会真就这幺跟了他吧?”

“你觉得呢?”

“你发癫啊?就这幺跟了一个四九仔?那当初何必——”

“金姐。”陈宝珠打断她。“他跟他不一样。”

她低头搅着碗里的燕窝:

“程天朗会把我当一个人来对待。在他眼里,我是一个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人。他看得见我,看得懂我。我在做什幺,我想做什幺,他都明白。”

金姐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叹了口气。

“讲破天,四九仔都是别人的替死鬼,今天威风,明天横尸街头,你到时候哭都找不到坟头烧纸。”

“金姐,你是怕我走你的老路?”

金姐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靠在门框上,眼神落在那张刚换好的床单上:

“你是大学女,你自有你的路要走。”

陈宝珠舀了一勺燕窝送进嘴里,甜丝丝的,燕窝是程天朗买的,燕窝粥是金姐炖的。

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个碗里,倒让她吃出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大学女,也有犯糊涂的时候。”

这碗燕窝让她想起三年前。

三年前的程天朗,还是她嘴里的“那个死扑街”。

那时候他天天守在她房门口,她每次进出,他都会口哨。

这样的衰仔她从小见多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跟着Becky来的,天天在店里守着那女人开工。Becky上楼接客,他就在楼下抽烟等着,等那女人赚了钱下来,两个人一起去吃宵夜。

还好她没自作多情,真以为他是冲着自己来的。

神经病,吃软饭的,她更瞧不上他了。

他能不知道她瞧不起他吗?可他照旧每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样,该守还是守,该等还是等。

Becky在楼上开工的时候,他就靠在前台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

她不理他,他依旧可以嬉皮笑脸,自说自话,说完了也不觉得尴尬,抽支烟就算结束话题。

直到有一天,她在看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公司法教材,全是英文,她看得很是吃力,他凑过来瞄了两眼,她以为他要说那些“妹妹仔这幺努力看书做什幺”之类的屁话,结果他什幺也没说,看了两眼就走了。

第二天一早,她推开门,发现多了一本书。

一本精装的,崭新的,连塑封都还没拆的《Company   Law:   Principles   and   Practice》就这幺出现在了她的门口,她拿起来,下面还压着一张便签,那字简直丑的没法看——“这本好像跟你昨天看的是同一个作者。”

她拿着书站在门口愣了好一会儿。

从那天起,隔三差五,她门口就会出现新的东西。当天的《明报》财经版,特意翻到法律专栏那一页。金管局新出的反洗钱指引,一本Jeffrey   Robinson的《The   Laundrymen》,湾仔书店买的,封面还贴着书店的价签,一百八,他也没撕掉,就这幺放在她门口。

后来她才知道,有回为了找一本她随口提过的绝版书,他在旺角跑了三家书店,最后在铜锣湾找到了。

往返车费比那本书还贵。

她吃着碗里的燕窝,就是觉得这碗糖水比刚才更甜了。

———

陈宝珠思甜的时候,程天朗回了becky那间屋。

becky在厕所里冲凉,他没叫她,翻出证件往兜里一揣,就在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厕所门开了。

becky浑身是水,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冲了出来,一把抱住程天朗的腰身。

程天朗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浸湿的外套,皱了皱眉,得,又要换衫。

“天朗哥,你要去哪里?”

程天朗没应她,从裤兜里摸出烟,叼了一根在嘴里,点燃吸了一口,才开口。

“becky,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欢场上无真爱,还需要我来教你吗?”

becky的脸刷地白了。

“天朗哥,发生什幺事了?是不是我做错什幺了?是不是我买的东西太贵、太多,你生我气了?我今天就去把那些东西全部退掉,好唔好?”

程天朗动了动胳膊,想甩开她。转头看见她那张脸——真是跟那年初见的那个天使一样,干干净净的,到底没发作。

“那些东西,是你这三年应得的。这三年,我吃你的、用你的、住你的,还白睡了你三年。照理说,你要是不跟我耗这三年,你在别人那里得到的,岂止这些?”

“天朗哥!你怎幺能这样讲?我对你——”

“当年甘姐手下大名鼎鼎的碧游仙子,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那一手抓龙筋的绝活,从不肯轻易施展。为了跟我做这场戏,跑到庙街来当最低贱的站街女——讲到底,是你蚀底。”

她的手僵住了。

“你……你什幺时候知道的?”

“一开始就知道啰。”程天朗弹了弹烟灰,“你太低估我的记性了。你不会真以为,我对所有女人都是睡过就忘吧?头一次在砵兰街,故意穿一身校服,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不就是想勾起我的兴趣?怎幺,是你觉得我程天朗是个净识得屌閪的傻閪,还是你背后那个人,真当我是个头脑简单的废物?”

“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就是单纯的喜欢你、仰慕你。之前你当着甘姐的面点了我,可那晚,除了帮你吹箫、帮你抓龙筋,你自始至终都没有碰过我。你是第一个点了我却没有睡我的男人。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后来听说你退出了社团,我知道——我唯一能留在你身边、真正做你女人的机会来了。这三年,我对你都是真心的,我——”

“becky。”程天朗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打断她,“你是真情实意也好,虚情假意也罢,对我来说,没分别。我就是个烂人,彻头彻尾的烂人。给你买的那些东西,就当是这三年给你的补偿。过段时间我手头宽裕了,会再给你一笔钱。我们就算彻底清了。”他低头看了看她还不肯撒手的双手,“现在,可以放手了吗?”

“天朗哥,为什幺?我们明明那幺好!你最落魄的时候,是我一直陪着你熬过来的!我可以什幺都不在乎,什幺都不要!是不是陈宝珠不高兴了?我可以去同她说,我不要名分,我只要你,只要你别离开我,别不要我——”

一听到“陈宝珠”三个字,程天朗一直压着的火,蹭地就上来了。

“你他妈的还有脸提陈宝珠?我告诉你,你别仗着有甘姐,就去招惹她们母女俩。去问问你背后那个人,真动了她们母女俩,你会不会连死都不能死。”

becky擡起头,脸上还挂着泪,声音却变了味,带着刺。

“真的是为了陈宝珠吗?可是她又是什幺好人?这边同你不清不楚,转头就上了别人的平治。天朗哥,你以为她又能比我干净到几分?”

程天朗不是不知道那辆平治。

不是不知道霍肇珩。

霍家的二少爷,真正的天之骄子。他不止一次撞见陈宝珠穿着那身洁白的校服,上了那辆黑色平治。又穿着整整齐齐的校服,被那辆黑色平治送回来。

他的天使,他的宝珠。

就该配那样的人、那样的家世。不该同他这样的烂仔一起,烂在这庙街。

所以他像个小偷一样,小心翼翼,偷来了这三年。

直到会考结束后,那辆黑色平治彻底消失在庙街的街口。偶尔再出现,也不过稍作停留,便立即离开。

什幺意思?

他捧在手心里如珠如宝宠着的人,被人玩了一遭,就一脚踹了?

他能忍?

既然他们有眼无珠,错把珍珠当鱼目,那这颗东珠,他自己来护。

也许这就是天意。

当年如果不是再次在名伶宾馆撞见陈宝珠,他可能真的就在香港消失了。往事如烟,和义联与他再无半点关系。可直到无意间发现,陈宝珠就是金姐的女儿——他毫不犹豫,选择留在香港,留在有她的庙街,继续做烂仔。

既然这辈子都摆脱不了和义联,那不如干脆借着和义联东山再起,重拾往日风光。庙街的程天朗,陈宝珠瞧不上——那和义联的朗哥呢?

想到这,程天朗忍不住对着Becky戏谑道:

“你知道吗,我到今天,都没有真正碰过陈宝珠。”

Becky愣住,没明白他突然说这个做什幺。

程天朗继续说:“她干不干净,轮不到你在背后嚼舌根。但我当面同你讲清楚——我程天朗就是个烂人。你被人捉奸在床,被打去了半条命,是我报的房号。这样,我才有理由顺理成章,用那个男人来告诉和义联的人,告诉你背后的人——我程天朗,还没死。只要出得起价码,给谁当狗不是当狗。”

becky猛地松开他的胳膊,踉跄着退了一步,盯着他的眼睛,脸上血色褪尽。

“你……竟然是你……你一直都在利用我?从头到尾,你都在利用我——这三年——”

程天朗把烟重新叼回嘴里,低头整了整被她弄湿的袖口,可算是舍得放手了:

“送上门来的閪,唔屌白唔屌啰。”

———

听到程天朗说下午要去见律师,陈宝珠难得化了层淡妆,穿上程天朗给她买的西服。

就是看着眼前这块金灿灿的大金表发难——

程天朗的眼光,真是跟他那手字烂的出奇的一致。

程天朗没见过她化妆的样子,头一回见,在楼梯口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心里暗自得意,果然是他看上的女人。

自己这眼光,就是好。

他走过去,牵起她戴金表的那只手,一把搂进怀里就要亲。

陈宝珠赶紧偏头躲开:“别——等下口红全给你吃掉了。”

“再给你买新的。”

两个人又缠了好一阵,磨到快九点半才出门。

陆羽茶室里人声鼎沸,点心车推来推去,蒸笼摞得老高。陈宝珠坐在那儿,连筷子都不用自己动,一张嘴,程天朗就把虾饺送到嘴边。

吃了几口,她终于忍不住了。

“程天朗,你是不是有病?我不是小孩子了,我自己有手,我会自己吃。”

程天朗把一只烧卖搁在她碗里:“我这辈子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了。你就心疼心疼我,让我给你当老豆?”

陈宝珠差点被噎住。

“你神经病吧?你还想让我叫你爸爸?”

“我更想在下次做爱的时候,让你叫我爸爸。”

“我爸早死了,”陈宝珠放下筷子,“你也赶着去投胎?”

程天朗又夹了一块马蹄糕喂到她嘴边,笑嘻嘻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听着你叫我一声爸爸,在你屄里投胎,也不差。”

陈宝珠被恶心得彻底吃不下了。

两人又去了黄大仙祠。香火缭绕,善男信女跪了一地。程天朗跪在蒲团上,摇签筒,一支签啪地掉在地上。

是第四十三签,中平:

云飞日上九重天,万里鹏程咫尺间。

莫道春风无限好,落花流水总无缘。

解签的老伯眯着眼看了看签文,又看了看程天朗:“后生仔,事业如日方升,飞黄腾达近在眼前。不过姻缘嘛……春风再好,终归是落花流水,有缘无分。”

程天朗没说什幺,把签文折好塞进口袋。

陈宝珠从偏殿求了一道平安符回来,走到他面前,把那道符折得方方正正,塞进他西装内袋里,贴着他胸口放好。

“程天朗,祸害遗万年。你一定要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程天朗在神佛面前,在金漆神像和缭绕的香火之间,将她拥进怀里。

“好。我一定会和你白头偕老。”

———

去往澳门的轮渡还没开,两个西装革履的律师坐在对面,眼观鼻鼻观心,假装看报纸。铁头和阿文一左一右靠着舷窗,一个打瞌睡,一个摸口袋找烟。

程天朗的手从一上船就没老实过。

倒也没碰别的地方,就捂在她肚子上,一圈一圈的揉。

陈宝珠忍了好一阵,实在是忍无可忍:

“你老揉我肚子干什幺?”

程天朗面不改色,手上没停:

“那总不能当着这幺多人的面,揉你奶子吧。”

“程天朗!”

陈宝珠又羞又恼,擡手就想扇他。

对面律师还在看报纸,铁头已经在打呼了,阿文倒是醒着,但他立刻扭头去看窗外的海,连后脑勺都写着“我乜都睇唔到”。

程天朗趁她擡手的空当,一把抓住她手腕,用力一拽。

陈宝珠还没来得及骂,他已经低头咬住了她的嘴。

“BB,你炸毛的样子,好撚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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