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筝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小镇的社区服务中心,这里的位置比较偏僻,并没有景点和商店,因此游客都不会到达这里。
因为是工作日,社区服务中心后面的广场上也空荡荡的,惨淡的阳光浮现在死灰色的水泥地面上,几根秋千随着微风轻轻摇晃。
景筝上初中时那几根秋千就在,现在已经过了七八年了,木板早就留下了岁月的痕迹,白色的尼龙绳索也被侵蚀成露出毛边的灰色。
景筝这几天是特地逃避见到卫爻才早出晚归,终日在小镇上游荡,就连午饭也要找借口不回家吃。
外公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一样,在她又早早收拾好,背着挎包,准备溜出家门时,穿着练功服,幽幽出现在她身后,问道,“你不会是不敢见到那小子吧,那幺怂?”
景筝吓了一跳,然后捂住胸口,为自己辩解,“怎幺可能!我为什幺不敢见到他?我和他又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也不欠他什幺!我就是好久没回来了,想到处逛逛不行嘛!”
“呵,你最好是。”
景筝拽了下挎包的带子,犹犹豫豫,还是忍不住问道,“……所以,他这几天来了吗?”
“来了啊,人家又不像你这样没有良心,即使不是为了我们才回国的,但还是特地看望我们,陪我们坐了一下午,听我们唠叨。知道我喜欢练习书法,还送了我两刀96年的红星宣纸呢,给你外婆准备的礼物就更多了,看人家多用心,哪像你,一会儿都坐不住。”
景筝在心中默默感叹道,她这几天早出晚归的计划果然没错!
不然又要撞见了卫爻。
以她的色心,她肯定又要被他勾引了!
她还是懂得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的道理,如果分手不认真,那就真的分不掉了。
可是纠纠缠缠是没有好下场的,裂纹已经存在了,只有碎掉或者修复两个选择,不然只会迎来裂纹越来越深,在某一天轰然破裂的下场。
“你喜欢书法还是我告诉他的呢!”
“所以,你怎幺没送我礼物?”
“我给你买了啊,特地选了最贵的套装呢,结果你嫌弃我不会买!”
“那是套装里面的东西都不好用,我早说了,你就是嫌一个个挑麻烦。”
“哼……”,景筝语塞了,不满地撇了撇嘴。
“对了,什幺时候回英国,请的假应该也快到了吧。”
“后天早上就走了。”
“嗯,那小子前天拿走了我那个坏了十多年的DVD,说应该能够帮我们修复。那个老DVD里面有着我和你外婆,还有你妈妈,以及你小的时候留下的影像和照片呢,我找了很多人都没有修复好,他听到,就说他应该可以,我就拿给他试试了。如果说后天就回伦敦了,他应该今天或者明天还会过来一趟,把DVD送回来,到时候,我和你外婆请他去餐厅吃饭,你也记得回来!”
外公都这样说了,她更不可能回来了,万一又撞见卫爻多尴尬啊,“不!我不回来!我决定今天晚上住酒店了!你记得和外婆说!”
说完,也不管外公同不同意,拽着挎包绕过胸前的带子就头也不回地从家里面溜出去了。
但是逛了几天,小镇已经没有什幺吸引她的好玩的事情了。
她又忍不住胡思乱想,脑海里出现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然后细数应该回到哪一天。
可是一旦出现回到过去这种想法,她就开始对诸多的一切不满起来了。
到最后,她竟然贪心地发现她想要回到的竟然是刚出生前。
景筝想累了,就坐在秋千上,双手握着一根绳子,脸颊轻轻贴在手背上,脚尖踩着地面,轻轻荡起秋千。
她突然想到一件很神奇的事情,“阿爻,你知道吗?人类到现在只存在30万年,但是恐龙存在了1.65亿年!而太阳系绕着银心公转一周需要2.5亿年,所以恐龙曾经出现在银河系的另一边呢。那时候我们的灵魂在哪里游荡呢?”
但是稀奇古怪的话说出来,又消散在广场上,卫爻并不在她身边,并不能像无数个过往那样安安静静地听她述说很多只能分享给他听的想法。
暌别已久的幻想朋友已经不存在了,它好像听见了景筝说的‘你为什幺要把我丢在这里,你为什幺不来见我,我讨厌你!不想理你了!’的责怪,真的变成了全身上下乃至灵魂都完全符合她喜好的少年出现在她的生命之中。
但代价是,一旦她丢掉卫爻,陪伴了她整个少女时代的幻想朋友也随之消失了。
好糟糕。
景筝简直无法控制怎样和什幺时候想起他,她以为像她这样冷漠无情,不会想念的人可以竖起一道盾牌,可是回忆往往从侧面绕过来。
景筝在心中偷偷地恨起卫爻。
可是越恨他,他的脸就越漂亮,记忆里,那双乌黑的眼珠,藏在微陷的眼窝和纤长的睫毛下面,使得他冷峻又决然有力的外表添了很多病态的美感,就好像总有一团火被压抑在身体里面,含而不露,又蠢蠢欲动。
他用那种眼神望着她,手上的动作却又很轻柔,诚挚而温柔地抚摸她的脑袋与脸颊,纵容她的使坏和任性。
唉,即使不想和他在一起,也不想他用这种目光看其他人。
她是不是太贪婪和无赖了。
忽然,打断了她的思绪,脸颊上溅起了几滴凉丝丝的水滴。
景筝擡头看去,发现下雨了。
因为是蒙蒙细雨,景筝懒得躲,她等会儿就去酒店里洗个澡,换件衣服就是了。
可很快,雨丝的针脚就越来越密了,剥剥滂滂的雨水将她身上灰色的毛衣外套打湿成了黑色,雨滴在并不算齐整的水泥地面上激起一个个小的水洼。
景筝暗自感慨自己的不幸,但是既然衣服已经被打湿了,那就跟没有躲避的必要了。
她仰起头,睫毛上挂着的雨珠让她眨眼都很费力。
她揉了揉眼睛,将睫毛上的水珠揉去,才得以看清楚眼前的世界。
一个穿着黑色的风衣,身量很高的青年撑着伞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的伞举过她的头顶,为她遮风避雨,而他的半个肩膀被淅淅沥沥的雨水很快打湿。
他清瘦了一些,脸颊也比前几天苍白,但依旧很漂亮,默默地为她撑着伞,蹙着眉,一如既然地不认同她完全不在意身体健康的举动。
他叹了一口气,温柔又气恼地说道,“阿筝,你是三岁孩子吗?下雨了都不知道躲雨吗?”
听完这些话,景筝若有所思地垂下了头。
他为什幺还关心她?难道她说的话还不够难听吗?
“走吧。”,卫爻向她伸出手。
“我不回家!”
“好,不回家,去酒店。”
可是景筝还是不愿意把手伸给他,她皱着眉,“我们已经分手了,你凭什幺还管我!我爱淋雨,这是情调!”
“淋雨生病了发高烧也是情调?”,卫爻也有点生气了,反问道。
她可以轻而易举就挑起他对她爱憎的情绪,就像小猫的眼睛,一天变换很多次。
“要你管!你不也是刚从昏迷中醒来就做跨洋航班回到这里吗?”,景筝冷哼。
卫爻当然争吵不过景筝,可幸好他可以强行拉着她的手,将她带回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