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浑身横肉堆叠,长相猥琐的废物肥猪学生遭舍友唾弃,竟还厚着脸皮将高冷的学生会长视为禁脔

男主视角

他叫庞猛。

这个名字是他那个在工地上干了一辈子的爹给起的。

庞,庞大的庞;猛,勇猛的猛。

他爹没读过什么书,翻来覆去就会说一句话:“儿子,你得长得壮实,壮实了才没人敢欺负你。”他妈说,猛这个字好,猛男,猛将,猛虎下山,听着就有气势。

她大概没想到,这个字在她儿子身上会以另一种方式应验。

庞猛确实长得壮实。

一米九的个头,一百九十斤的体重,浑身上下的肉不是那种松垮垮的肥膘,而是一层一层堆叠在一起的横肉。

肩膀宽得像一扇门板,两条胳膊比一般人的大腿还粗,胸肌厚实得能把T恤的领口撑成一个椭圆形。

他的肚子不是圆滚滚的啤酒肚,而是那种结结实实的、像一块整肉墩子一样的腹部,腰两侧的肉往外翻着,把裤子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他的脸是那种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类型。

五官单独拆开看都不算太丑,但组合在一起就出了问题——眼距太窄,鼻梁太塌,嘴唇太厚,下巴太短,皮肤太油,毛孔太大,脸上的坑坑洼洼像被雨点砸过的泥地。

眉毛很浓,但不是那种浓眉大眼的浓眉,而是两坨黑乎乎的东西趴在眼睛上面,像两条毛毛虫。

而他的表情总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

不是凶,不是恶,而是一种——猥琐。

他的眼睛很小,眼珠总是往下看,或者往旁边看,很少直视别人。

但当他看人的时候,尤其是看女生的时候,那双小眼睛里会射出一种黏糊糊的光,像鼻涕虫爬过留下的痕迹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庞猛的体味重。

这是所有认识他的人的共识。

不是那种运动完没洗澡的汗味,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更难闻的气味。

腋下、胯下、脚—一这三个地方是重灾区。

他的腋窝常年潮湿,汗液和皮脂混在一起,在体温的作用下发酵,生成一种酸腐的、像过期奶酪混合洋葱的气味。

胯下的味道更浓,更腥,带着一种动物性的攻击性。

他自己闻得到。但他不在乎。

或者说,他在乎的不是别人觉得难闻,而是他觉得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味道。

那些每天喷香水的男生,在他看来都是娘娘腔。

一个真正的男人,就该有男人的味道——这是他的逻辑。

他的头发又硬又密,常年不剪,长得有点过了,乱蓬蓬地支棱在头顶上,刘海快盖住眉毛。

他不爱梳头,也不爱洗头,头发上总带着一层肉眼可见的头屑和油光。

胡子也是。

庞猛的胡茬很重,从两颊一直延伸到下巴,就算刚刮过也是青黑色的一片,更别提他大多数时候根本懒得刮。

那层胡茬又粗又硬,像砂纸一样,摸上去扎手。

他的手掌极大,手指又粗又短,指节突出,指甲盖是方的,边缘总有黑色的泥垢。

掌心全是茧子,不是因为干活,而是因为常年握鼠标和键盘,加上他天生角质层就厚。

这双手如果放在一个正常人身上,你会觉得它笨拙、粗糙、不灵活,但如果把它和庞猛这个人联系在一起,你又会觉得——这双手就该长在他身上。

庞猛不是什么好学生。

从小学开始,他就是班里的后排钉子户。

不是笨他其实不笨,甚至在某些方面挺聪明的—一但就是不想学。

坐在教室里让他浑身难受,那些公式,定义、年代、地名,像一群苍蝇在他脑子里嗡嗡叫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勉强混到高中毕业,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不高不低,不好不坏,说出去不至于丢人,但也绝对没人在意。

他学的是市场营销。选这个专业是因为他觉得毕业之后好找工作,至于学什么,他不在乎。

从大一入学到现在,他的生活轨迹几乎没有变过:早上睡到自然醒通常是中午十二点以后。

醒来之后躺在床上刷手机,刷到肚子饿了才爬起来。

宿舍楼下的食堂永远是那几样菜,他闭着眼睛都能说出每个窗口的位置。

吃完回宿舍,开电脑,打游戏。

庞猛不爱运动,不爱出门,不爱和人打交道。

他的日常很简单:睡觉,打游戏,吃东西,再睡觉。

他窝在宿舍里的样子,像一头占据了领地的野兽。

他的床铺在下铺,床单是深灰色的,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枕头发黄,被褥永远皱成一团。

电脑桌就摆在床尾,二十七寸的显示器屏幕上永远挂着一层灰,键盘的缝隙里塞满了饼干碎屑和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进去的头发丝。

椅子是一把破旧的电竞椅,皮面已经裂开了好几道口子,露出里面发黄的海绵,坐上去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

他可以在这个椅子上坐一整夜,从晚上十点坐到早上六点,中途除了上厕所和拿外卖,几乎不动。

他可以连续打十几个小时不动弹,眼睛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按,嘴里骂骂咧咧地跟队友互喷。

饿了就叫外卖,外卖到了就叼着筷子边吃边打,吃完把餐盒往桌上一堆,等积到放不下了再一起扔掉。

他的桌面是这个宿舍楼的奇观之一。

书本、外卖盒、饮料瓶、烟灰缸、充电线、袜子、内裤,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像一座小型垃圾填埋场。

气味也不好闻,但跟他身上的味道相比,还算是清新。

显示器里永远是某个游戏的界面。

庞猛玩得很疯,装备也砸了不少钱,在游戏里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狠角色。

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击的时候,那双手会变得异常灵活,粗短的指头像八爪鱼的触手一样在按键上弹跳,速度惊人。

但一旦退出那个虚拟的世界,他就是一头又懒又笨的肥猪。

舍友们都怕他,也烦他,但又不敢说什么。

怕他,是因为他那身板,一米九,一百九十斤,浑身横肉,谁敢跟他较劲?

烦他,是因为他的卫生习惯实在太差了。

庞猛几乎不怎么洗澡。

夏天的时候,宿舍里没有空调,只有一台老旧的吊扇在头顶上慢悠悠地转。

庞猛坐在那把破椅子上打游戏,汗水从他的额头、脖子、腋下、后背不停地往外冒,顺着那些横肉的纹路往下淌。

T恤湿透了贴在身上,领口和腋下的位置被汗水浸出一圈深色的痕迹,散发出一股浓烈的、令人作呕的酸臭味。

那种味道不是单纯的汗味。

汗味是咸的,冲是冲,但至少还是人体正常的排泄物。

庞猛身上的味道不一样,那是长期不洗澡、汗液和皮肤表面的细菌混合发酵之后产生的一种复合气味,酸里带着腥,腥里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像食物腐烂一样的粘腻。

但庞猛身上最浓烈的味道,还不是汗味。

是他的腋下和胯下。

腋下是人体大汗腺最密集的地方之一,而庞猛的大汗腺分泌尤其旺盛。

他的腋毛又浓又黑,密密匝匝地挤在一起,像一片长在腋窝里的黑森林。

那些毛发已经被汗液浸透了不知道多少次,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上面附着着一层白色的结晶——那是汗液蒸发后留下的盐分和尿素。

如果把鼻子凑近了闻,那股味道会像一记重拳一样迎面砸过来。

浓烈、刺鼻、带着一种近乎化学制剂的氨水味,底子里又有一丝类似硫磺的腥臭。

那不是单纯的“臭”字能概括的,那是一整个腐败的生态系统在几平方厘米的皮肤表面蓬勃生长所散发出的气息。

庞猛夏天穿T恤的时候,会把胳膊架在椅子扶手上,腋下敞开着,那股味道就像无形的触手一样往四周扩散。

没人跟他说,但他知道别人闻得到。

他不在乎。

胯下的味道更重。

因为胯下比腋下更封闭,更潮湿,更不容易通风。

庞猛的内裤是纯棉的深色平角裤,穿到第三天的时候,裆部就会变得又硬又粘,像一块浸透了胶水的破布。

穿了一周后,那一块区域会泛出一种暗淡的黄白色,摸上去滑腻腻的,散发着一种混合了尿液、汗液、精液和皮肤分泌物的综合气味。

腥。很腥。

像被太阳晒了三天三夜的海鲜市场,像养了十年没换水的鱼缸,像某个体温偏高的动物在潮湿的草丛里打滚之后留下的印记。

庞猛自己也知道那里味道大,但他不在意。

每天晚上脱裤子的时候,那股味道会猛地冲出来——那又怎么样呢?

反正自己不在乎舍友们一开始还会开窗通风,后来发现根本没用那股味道已经不是开窗能散掉的了,它像某种有形的存在一样,附着在空气里,附着在窗帘上,附着在床单被褥上,甚至附着在舍友们的衣服上。

有舍友委婉地提过一次:“猛哥,你是不是该洗个澡了?”庞猛当时正嚼着一根火腿肠,眼睛盯着屏幕,头都没回,含糊地说了句:“哦。”

然后继续打游戏。

那个舍友后来再也没提过。

不是因为庞猛洗了澡,而是因为那个舍友自己搬走了。搬到了隔壁宿舍,宁愿住加床也不愿意再和庞猛共处一室。

剩下的几个舍友也不是没想过办法。

他们试着在宿舍里喷空气清新剂,喷完了之后那股甜腻的工业香精味和庞猛身上的体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更加让人头晕脑胀的怪味。

他们又试着在庞猛不在的时候大扫除,把他的床单被褥拆下来拿去洗,结果发现那枕头——已经没法形容了,最后直接扔了,给庞猛买了个新的。

庞猛回来看见新枕头,也没说什么,往床上一扔,继续打游戏。

三天后,新枕头上又出现了那股味道。

所以舍友们放弃了——室友们从一开始的皱眉、通风、喷空气清新剂,到后来的叹气、摇头、装死,再到最后的彻底麻木,只用了一个月。

他们默默地忍受着,戴鼻夹,尽量减少在宿舍里待的时间。

能去图书馆的去图书馆,能去教室的去教室,能去约会的去约会。

实在没办法了,就在走廊里坐着,等庞猛出门了再回去——晚上睡觉能忍就忍,真没办法了,就跑去外边的旅馆。

而他们的辅导员也尝试说服他注意卫生,来几次不仅劝说无果,自己反倒被熏得不行,到后面再也没来过了。

他们后来也开始不跟庞猛说话。

不是故意的,是本能。

看到他那张脸,闻到那种味道,听到他在深夜打游戏时发出的那种含混的、兴奋的、像猪拱食一样的哼哼声,他们的大脑中负责社交的区域就会自动关闭。

庞猛对此无所谓。

社交?

很重要吗。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讨厌了。

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但不在乎。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个世界不需要别人。

游戏里面的队友虽然是虚拟的,但至少不会用那种眼神看他。

游戏之外,他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动漫社。

他加入动漫社的理由非常简单——不是因为喜欢动漫,不是因为想cosplay,不是因为想交朋友。他的理由是:

每学期学校社团都会在校内举办几次漫展,虽然规模不大,但会有不少人参加。

有些校外的人也会来,包括一些coser。

后台是男女共用的一间大教室,用布帘隔成两半,一边男一边女——但那布帘又薄又透,从某些角度能看得很清楚。

庞猛在第一次参加漫展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从那以后,他每年都参加社团的报名。

从不参加会议,从不参与活动筹备,对所有社团工作一概不感兴趣。

但每年漫展那两天,他一定会出现,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名正言顺地进出后台,偷看女生换衣服。

没有人知道。

或者在那些女生的直觉里,她们可能感觉到有什么不对——那种被什么东西盯上的、后脊发凉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

但没有人抓到过他,没有人看到过他做任何出格的事。

他只是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个纸箱或者一件道具,面无表情地、目不斜视地“工作”。

但他的眼球在转动。

那双小眼睛里射出的光,透过布帘的缝隙,落在那些正在脱掉衣服的身体上。

庞猛对女生的态度,一直以来就只有两个字:不屑。

不是装出来的不屑,是发自内心的。

他觉得自己比所有女人都高一等,女人天生就是弱者,天生就该被男人支配。

这种观念从他爹那儿来,从他爷爷那儿来,从那个他长大的某个工业小城的每一个男性长辈嘴里来。

他们喝酒的时候会说“女人懂什么”,会说“娘们儿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会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

庞猛吸收了这些话,把它们嚼碎了咽下去,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他在学校里不和女生说话。不是不敢,是不想。

他觉得和女生说话浪费时间,浪费精力,那些娇滴滴的声音和故作聪明的言论让他觉得厌烦。

他见过太多女生——上课的时候叽叽喳喳,发朋友圈的时候矫揉造作,在男生面前装可爱,在女生面前撕破脸。

他恶心这些东西。

但其实庞猛不是天生就对女生有敌意的。

六岁的时候,他也跟同桌的女生分享过糖果。

十一岁的时候,他也给班里的“班花”写过小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我喜欢你”。

十四岁的时候,他也曾经因为一个女生的笑容而整晚睡不着觉。

然后是第一次拒绝。

初一,他鼓起勇气跟隔壁班的女生表白。

他把一张电影票塞进她手里,说了一句“我想跟你一起看”。

那个女生当着全班的面把电影票撕碎了,说:“麻烦你照照镜子,好吗?!。”

全班瞬间哄堂大笑。

当他从那间教室跑出去的时,听到了身后的笑声追着他跑了整个走廊。

然后是第二次初三,他在QQ上跟一个女生聊了很久,觉得对方应该是喜欢他的。他说,“你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对方发来一个问号,然后说:“你在开玩笑吧?”他把聊天记录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确定了那句话不是开玩笑的语气,是一—不解的、甚至带点恶心的语气。

第三次。

高一,他喜欢上了一个学姐。

学姐比他大一年,长得好看,性格也好,对谁都很温柔。

他偷偷跟踪她回家,在她家楼下站了一个多小时,被她爸爸发现了。

她爸爸报了警。这件事在学校里传开了。所有人都知道了。从那以后,他走在走廊上的时候,总有人对他指指点点。

“就是那个变态。”

“离他远点。”

“恶心。”

至此,他的心里,有个东西开始变了。

不是一下子变坏的,而是一点一点地、像锈蚀一样慢慢蔓延。一开始只是一些念头——“她们凭什么看不起我?”、“她们有什么了不起的?”

然后这些念头越长越大,越长越密,像藤蔓一样缠绕着他所有的思维。

到了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已经不再对任何女生存有善意了。

他看她们的方式变了。

以前是带着憧憬的、小心翼翼的、像看星星一样远远地看着。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看她们的眼神里有一样东西是以前没有的——

恶心。

他恶心这些东西。但有一个女生,他恶心不起来。

萧沁雪。

庞猛第一次见到她,是大一开学的第一天。

那天他本来不想去参加什么新生入学典礼,但辅导员点名说要全员到场,不去的话扣操行分。

庞猛不情不愿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换了一件还算干净的黑色T恤,拖着拖鞋去了体育馆。

他坐在最后一排,靠墙,低着头玩手机,对台上的领导和台下的同学都不感兴趣。

然后他听到了周围一阵骚动。

“卧槽,那个女生是谁?”

“哪个?”

“就那个,穿白裙子的,你往第二排看。”

庞猛本来没想抬头。但周围的动静太大了,连前面几排的人都转过头来往后面看。他不耐烦地抬起眼睛,顺着那些人的视线看了过去——

体育馆的入口处,一个女生正在往里走。

阳光从她身后照进来,把她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裙摆到大腿中段,露出一截笔直纤细的小腿。

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鞋带松松地系着,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踝。

她的脸——虽然隔着半个体育馆,但他看到她的侧脸线条的时候,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那种感觉很微妙,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什么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什么一见钟情天雷地火。不是的。庞猛的感受更简单、更原始、更直接。

就像一头野兽在森林里嗅到了猎物的气味。

他盯着那个身影,从她走进体育馆,到她在第三排位置上落座,到她的侧脸偶尔转过来。整个过程,他的眼睛几乎没有眨过。

她太漂亮了。

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刻意为之的漂亮。

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干干净净的、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漂亮。

皮肤白得发光,五官精致得不像真人,身材纤细却该有的地方都有,那个腰细得一只手就能握住,那个胸——藏白裙子下面鼓鼓囊囊的,走路的时候微微晃动。

当时庞猛不认识她,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是哪个学院的。但从那一刻起,他脑子里就刻下了一个念头:

她是我的。

这个念头来得莫名其妙,毫无道理,甚至有些疯癫。

他一个一米九的肥宅,浑身臭烘烘的,整天窝在宿舍打游戏,凭什么觉得那么漂亮的一个女生是他的?

但庞猛不这么想。

庞猛想的是:我看上的东西,就是我的。

从那天起,他开始留意萧沁雪的一切。

他打听到了她的名字——萧沁雪。

文学院的,高考成绩排在全院第一,大一新生里最受关注的女生。

他打听到了她的课表,她平时喜欢去哪个食堂,她周末一般会去哪里。

他甚至打听到了她的宿舍楼和宿舍号,知道了她住的是双人寝但实际宿舍只住她一人。

他像一个耐心的猎人,在暗处观察着自己的猎物。

但他一直没有动手。

不是不敢,是时机不对。

大一的时候,萧沁雪住在学校宿舍,室友走读,她一个人住一间,但宿舍楼有宿管阿姨,楼道里有监控,门口有门禁。

庞猛混不进去,也没法在那种环境下做任何事情。

大二的时候,萧沁雪当了学生会会长,变得比以前更忙,也更出名了。

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她,走到哪里都有人跟她打招呼。

她的社交圈越来越大,身边永远有人,永远有视线落在她身上。

庞猛还发现了自从大二开始,每次一到周末,萧沁雪就会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不见。他在校园到处打听,得到的结果都是没见到萧沁雪。

但到了周一,萧沁雪又会像往常一样出现:到教学楼上课,回学生会处理工作。

庞猛虽然疑惑,但时间一久便不再在意,只是把这个疑惑埋进了心里继续寻找机会企图靠近她。

庞猛试着靠近过几次。

一次是在食堂,他端着餐盘坐到她旁边,她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端起自己的餐盘换了个位置。

那一眼很冷,冷得像冬天的风。

还有一次是在图书馆,他坐在她对面,想跟她说话。她抬起头,皱着眉头说了一句“同学,这里有人了”,然后把包放在了对面。

两次都被拒绝了。

庞猛那时候心里是有点慌的。

不是因为被拒绝,而是因为他发现—一这个女人比他想象的要难搞。

她不是那种随便就能搭上话的女生,她身上有一种天然的屏障,把所有人都挡在外面,尤其是男生。

但他没有放弃。

他只是把战线拉长了。

大二一整年,他都在暗中观察。

他发现了萧沁雪虽然表面高冷,但她其实很享受被人关注的感觉。

每次走在路上被人盯着看的时候,她的嘴角会微微上扬一个极小的弧度,那个表情转瞬即逝,但庞猛看得很清楚。

他发现她穿衣服很有讲究。

她不穿内衣,但外人几乎看不出来,因为她选的都是一些面料偏厚或者版型宽松的衣服。

她喜欢穿短裙,但坐下的时候会用手按住短裙裙摆,防止走光。

她喜欢穿丝袜,黑的白的都有,配着三到五厘米的高跟鞋,走路的姿态优雅得像一只猫。

他发现这些细节的时候,心跳会加速。

不是因为心动。

是因为他发现——这个女人在演。

她在演一个高冷的、厌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完美女神。

但那些细微的、不经意的、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的小动作,出卖了她内心真正的渴望。

但是他还是得继续等,因为他压根找不到机会去靠近她。

大二结束的那个暑假,他差点就放弃了。

不是因为不喜欢了,而是因为他觉得太难了。

萧沁雪的生活像铁桶一样密不透风,宿舍、教室、学生会办公室、食堂、图书馆,五点一线,几乎没有破绽。

他想,要不就算了。

女人嘛,多的是。

但这个念头只持续了一天。

第二天他又开始在校园里转悠,远远地看着萧沁雪从教学楼里走出来,阳光落在她脸上,她微微眯了一下眼睛,抬手遮了遮,然后从包里拿出一副墨镜戴上。

那个动作——抬手、眯眼、拿墨镜、戴上——每一个细节都像慢动作一样刻进了庞猛的脑子里。

他那天晚上回宿舍之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

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不放弃了。

大三开学后的第三周周五,事情出现了转机。

那天晚上七点多的晚课,庞猛翘掉了专业课,在校园里瞎转。

他路过行政楼的时候,看到萧沁雪从里面走出来,肩上背着帆布包,行色匆匆地往校门口走。

他跟了上去。

保持距离,不紧不慢,像一道灰色的影子。

萧沁雪在校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

庞猛赶紧在路边也拦了一辆,对司机说:“跟上前面那辆。”

司机顿时起了疑心,但又在想到庞猛只是个学生便放下心来开车跟了上去。

出租车开了四十分钟,越开越偏,从市中心开到郊区,从宽敞的大马路拐进了坑坑洼洼的小巷子。

最后车子停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前面,萧沁雪从车里下来,付了车费,拎着包走了进去。

庞猛坐在出租车里,隔着车窗看着那栋楼。

六层,灰白色的外墙皮已经脱落了不少,露出下面斑驳的水泥。

楼梯间的窗户有的碎了,用塑料袋糊着。

楼下的铁门敞开着,门锁早就坏了,用一根铁丝别着。

他付了车费下车,站在楼底下仰头看。

这是一栋他连想都没想过的破楼。萧沁雪那样的女生,住这里?

他等了几分钟,然后走进去。

楼道里的灯是坏的,只有从外面透进来的一点光,照在满是灰尘的楼梯上。

墙上被人用喷漆涂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图案和文字,有些已经斑驳得看不清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味和尿骚味,那是流浪猫狗在这栋废弃的楼里留下的痕迹。

庞猛一层一层地往上走,脚步很轻。

走到第四层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很轻,很细,像某种小动物发出的鸣咽——那是萧沁雪开门落锁的声音。

他停下来,竖着耳朵听。

那声音是从左边那间屋子里传出来的。

门是防盗门,老式的,关得很严实,但楼道太安静了,安静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庞猛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他没有敲门。他知道现在不是时候。

他记住了楼层和门牌号,然后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回去的路上,他开始盘算。

那栋楼几乎没人住——他观察过了,楼道里没有监控,楼下也没有门禁。

五楼一共四户,左边第一户401是萧沁雪,而第二户那间402——门开着一条缝,他往里看了一眼,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空的。

庞猛的嘴角弯了起来。

接下两天周末他每天都来到这——他发现萧沁雪除了下楼拿外卖就再也没出过门,直到周日晚上她才会打车回校。

庞猛心里那个深藏许久的疑惑终于解开了——为什么一到周五萧沁雪就会消失不见。他在暗中默默将这一切记在心里。

但这并不足以让他有机会靠近萧沁雪,不过在周六那天刚回小区的时候他留意到了——小区公告栏墙上各个房东留下的租房信息。

而他,也看到了在公告栏的小角落里,402的租房公告。

没有犹豫,他立马记下房东电话联系了他表明了租房请求,为了防止意外,他将面谈时间定在了周二。

等到周二,他翘了全天的课,赶往了那栋楼,把隔壁那间房租了下来。

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老头看了他一眼,问了一句:“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庞猛说:“朋友介绍的。”

房东没再多问。

收了钱,给了钥匙,就走了。

房租便宜得吓人。

一个月三百块,包水电。

庞猛花了一个下午把隔壁的屋子简单收拾了一下。

说是收拾,其实就是拿扫帚把地上的灰扫了扫,把窗户打开通通风。

他没有买任何家具,连床都没买,就带了一条旧的空调被,铺在地上当铺盖。

他没有急着做什么。

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观察。

他整栋楼上下走了两趟——只有二楼和六楼各有一住户其他楼层都没有住人。

这个小区实在太偏僻,太老旧了,旧到就算月租仅有几百块也没几个人想租,周围连条像样的小吃街或者商业街都没有,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小超市在那摆着,这也难怪会这么少人愿意在这边租房。

但是萧沁雪是为了什么特地在周末从学校搭车回到这个偏僻小区呢?庞猛想不通但也不着急,因为,他现在有的是时间等……

(序章 男主视角完)

插曲

清晨六点半,天刚蒙蒙亮。

男主的手机屏幕上还挂着游戏结算界面,眼睛酸涩得几乎睁不开,脖子因为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而僵硬发痛。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浑身骨头咔咔响了几声,像一台生锈的机器重新启动。

他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那件深灰色的T恤,眉头皱了一下——两个星期没洗了。

领口的位置已经发黑,腋下的布料硬得像纸板,上面裹着一层又一层干透的汗渍和皮脂,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发酵过的酸臭味。

那味道浓到什么程度呢,就他坐过的椅子,椅背上都残留着一圈深色的汗印。

算了,反正也不穿了。

他随手从桌上摸了手机,揣进裤兜,把那件T恤从身上扒下来捏成一团,光着膀子套了件外套就出了门。

宿舍楼下的垃圾桶是那种绿色的大号塑料桶,盖子半敞着,里面已经堆了半桶垃圾。他随手把那团T恤往里一扔,然后头也不回地往食堂走去。

早餐吃的是一碗豆浆两根油条,还加了个茶叶蛋。吃得快,十来分钟就解决了。回来的时候,他路过那个垃圾桶,脚步没停。

但余光扫到了一点不对劲。

那件T恤—一他丢进去的时候明明就放在最上面,深灰色的,很显眼。

现在不见了。垃圾桶里的垃圾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周围地上也没有掉落的东西,就是那件T恤凭空消失了。

庞猛的脚步顿了一下,脑子因为通宵有点迟钝,转了两秒才反应过来。

可能是保洁阿姨清走了吧,或者被哪个捡垃圾的拿走了。一件破T恤而已,又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他没多想,打了个哈欠,揉着肚子往宿舍楼走。

回到寝室,室友还在呼呼大睡。他往床上一倒,眼睛一闭,几秒钟就睡死了过去。

至于那件T恤去了哪里,他连半秒钟都没再想过。

相关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