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群畜列队

那晚从别墅回来后,秦绶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

后背的鞭伤算不上严重,没有感染和溃烂,结了一层薄薄的痂,睡觉的时候只能侧躺,翻身的时候痂皮蹭到床单,会扯着下面新长出来的嫩肉,又痒又疼。

大腿内侧的伤好得更慢一些,走路的时候两腿摩擦,那片青紫的皮肤就会发出一阵钝痛,从大腿根一直蔓延到膝盖。

周哥给他批了假。

不是因为他心疼秦绶,而是因为他不能让秦绶带着这一身伤去见客人——那些女人花钱是来找乐子的,不是来看一身伤疤的。

秦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也没多说什幺,只是安静地待在出租屋里,每天涂药、换药、等痂皮一片一片地脱落。

第三天傍晚,他试着下床走了几步。

腿还是有点软,但已经能走了。

他站在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看着窗外的天色从橘红变成灰蓝,又变成深黑。

城中村的巷子里有人在吵架,声音很大,一个女人在骂一个男人,用词很脏,脏到秦绶都觉得有些刺耳。

他听了两分钟,把窗帘拉上了。

第四天,周哥发来消息:“今晚能来吗?”

秦绶回了一个字:“能。”

他穿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裤子穿了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裤,面料柔软,不会摩擦大腿内侧的伤。

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确认自己看起来还算正常,然后出了门。

会所里一切如常。

走廊里暗红色的壁灯,头顶的喇叭里流淌着慢节奏的爵士乐,前台的姑娘低头刷手机,看到他擡了一下眼皮,算是打了招呼。

秦绶穿过走廊,走进员工休息室,换好衣服,在角落里坐下来,等着。

他没有等到周哥来叫他。他等到的是一辆车。

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会所后门,车窗漆黑,看不到里面。

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站在车旁,看到秦绶走出来,拉开了车门。

车里已经坐了两个人,都是会所里的男孩,一个是陈屿,另一个他不熟,只知道叫阿禾。

陈屿看了秦绶一眼,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了,什幺也没说。

秦绶上了车,坐在最后一排。

车子驶出巷口,汇入车流,朝着城外的方向开去。

他认出了这条路——通往郊外别墅区的路,两旁的高楼大厦渐渐变成低矮的围墙和高大的乔木,路灯的间距变大了,光线也变得昏暗起来。

他心里那根弦绷紧了,但脸上什幺都没露出来。

车子驶入那扇熟悉的铁门,停在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上。

秦绶下了车,跟着前面的人走进别墅。

一楼的客厅和上次一样,灯光昏暗,音乐慵懒,三三两两的人散落在各个角落。

但这一次,他没有被带上二楼,而是被带到了地下一层。

楼梯向下延伸,灯光从惨白变成了昏黄,空气中有一种潮湿的、混合着消毒水和某种未知气味的气息。

地下一层的空间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像是一个被改造过的地下室,地面铺着深灰色的软垫,墙壁上镶满了镜子,天花板上嵌着几排射灯,光线集中地打在房间中央的那片空地上。

已经有七八个男孩站在里面了。

都是男的,都脱光了衣服,赤着脚站在灰色的软垫上,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相似的、刻意的、职业性的平静——不是真的平静,是那种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到了最底下、只浮出一层薄薄的、礼貌的表情的平静。

秦绶站在门口,没有动。

他身后有人推了他一下,力道不大,但意思很明确——进去。

他迈步走进房间,脚下的软垫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

他开始解自己的衣服,一颗一颗地解开衬衫的纽扣,脱掉,叠好,放在门口的一张椅子上。

他的身体暴露在那些射灯的光线下。

后背的鞭伤已经结痂了,暗红色的痂皮在皮肤上留下了一道一道的、像树枝一样的纹路,从肩胛一直蔓延到后腰。

大腿内侧的青紫已经褪成了黄绿色,边缘模糊,像一幅被水洇开了的水彩画。

他站在那里,和其他人一样,赤身裸体,双手自然垂在身侧,目光平视前方,脸上没有表情。

房间里很安静。

只有空调的嗡嗡声,和偶尔有人咽口水的声音。

秦绶不知道他们在等什幺,但他知道等的人会来。

她来了。

陶笛笙从楼梯上走下来,脚步很慢,高跟鞋敲击台阶的声音在封闭的空间里回荡,像某种倒计时。

她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皮质紧身裙,裙摆很短,露出一双修长的、线条分明的腿。

她的头发松散地披在肩上,嘴唇涂着和上次一样的暗红色口红,手腕上戴着一只细细的、镶满钻石的表。

她的身后跟着两个男人,一个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几样秦绶不太想看清的东西;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根鞭子,黑色的,皮质,鞭梢分成几股。

陶笛笙走到房间中央,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

那张椅子像一把放大版的餐椅,高背,宽座,扶手上包着黑色的皮革。

她翘起二郎腿,身体微微后仰,目光从每一个男孩的脸上扫过去,像在检阅一件件陈列在货架上的商品。

她的目光在秦绶身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了。

“站成一排。”她说。

男孩们动起来,在房间中央站成了一排。

秦绶站在最左边,旁边是陈屿,陈屿的呼吸声比平时重一些,秦绶能听到他在努力地控制自己。

右边是一个他不认识的男孩,很年轻,看起来不到二十,嘴唇在发抖,上下牙打架,发出极轻极细的咯咯声。

陶笛笙站起来,从那个男人手里接过鞭子,在手里掂了掂,试了一下手感。

她走到第一个男孩面前,那个男孩是陈屿。

她看着陈屿的脸,看了两秒,然后扬手,第一鞭落在陈屿的胸口。

啪的一声,清脆而响亮,陈屿的胸口立刻浮起一道红痕,但他的身体只是微微晃了一下,没有躲,没有出声。

陶笛笙走到第二个男孩面前。

第二鞭落在他的肩膀上,男孩咬住了嘴唇,闷哼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在安静的房间里听得很清楚。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秦绶站在那里,看着陶笛笙一鞭一鞭地抽过去,看着那些男孩的身上一道一道地浮起红痕,看着有人咬牙忍住,有人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有人躲了一下然后迅速站回原位。

他的心跳很快,快到他能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撞击着肋骨,一下又一下,闷闷的。

陶笛笙走到他面前。

她举起鞭子,手腕一抖,鞭梢划过空气,发出嘶的一声,落在他的左胸。

那一点正好是上次乳夹咬合的位置,痂皮刚刚脱落,新生的皮肤异常娇嫩,鞭梢落在上面的那一刻,疼痛不是炸开的,而是像一把烧红的刀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切进去,切到骨头,切到神经,切到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秦绶没有躲。

他的身体在发抖,从脚趾一直抖到头顶,每一块肌肉都在尖叫。

他的嘴唇抿得很紧,紧到唇色发白,紧到他能尝到自己嘴唇上那一丝淡淡的铁锈味。

陶笛笙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

“还不错。”她说。

秦绶以为结束了。

但陶笛笙放下鞭子,端起那个男人托盘上的酒杯,抿了一口红酒,然后说了一句让他血液发凉的话。

“上楼,泳池边。”

男孩们沉默地跟着那个拿鞭子的男人上了楼梯。

秦绶走在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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