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编号:D-001
事件类型:外部干扰·访客
方屿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登门,本人于书房整理器材时听到门铃。
方觅开门。
方屿:"来江南市查线索顺道过来看看你。你这耳朵——"
(本人推断他发现了方觅的耳洞)
方觅:"怎幺了。"
方屿沉默了一秒。
方屿:"挺好看。你自己去打的?在哪家店?"
方觅:"……小区对面。"
方屿:"那家纹身店?"
方觅:"对。"
方屿(据本人从书房门口听到的声场变化判断其正走进客厅):"你最近……算了不问了,你气色挺好。"
本人于此时将书房门完全关闭。
(本人关门的理由:方屿来看的是方觅,不是本人。如果本人此时出来,对话焦点会转向本人,方屿会切换到"和妹夫说话"的模式,方觅会退到背景里。这趟顺路的探访只需要一个主角,本人选择把客厅留给方觅。)
总计0.5秒后,方屿的声音传来:"苏钦在家?书房关着门干嘛?"
方觅:"他在做实验。"
(方觅事后陈述:方屿没有立刻回应,他在这个间隙看到了方觅手腕内侧。)
方屿:"在家也能做实验?"
方觅:"不是化学实验,是他导师的项目,数据量很大。"
方屿:"……行。我就过来看一眼。你没事就好。"
(本人推断:方屿作为刑警,在那一刻完成了全部推理,耳洞、腕部痕迹、书房紧闭的门。他没有追问,因为答案已经在他眼前,而且这个答案不需要他再确认任何事。)
方屿离开后本人从书房出来,方觅靠在玄关墙上看着本人,本人等着她开口。
方觅:"他知道我在撒谎。"
本人:"我知道。"
方觅:"但是他没戳穿我。"
本人:"他是刑警。判断真伪是职业本能。但追问需要理由,他的理由是确认你安全。你安全了,他就不问了。"
方觅沉默了一会儿。
方觅靠墙站着,语气像一个案发现场的复盘者:"我骗他,他看穿,他不说。"
本人问:"你现在什幺感觉。"
方觅想了想:"谢谢他没问。"
她从墙上直起身,把本人推进书房,关上门。
她说:"我撒谎的样子,他知道,你也知道。"
她靠在软包墙垫上,看着满墙的挂钩和轨道。
"下次方屿再来,我直接告诉他这间是特殊实践空间,合法的,你搞的,有备案。"
本人指出:"他没有备案制度。"
方觅:"你也没有备案制度。"
本人:"消防已过审。"
方觅笑了。
分析:受试者对方屿的欺骗行为被识破后,情绪反应为"感谢他没有追问",这与对方屿的情感定位一致,方屿是受试者唯一不需要用谎言或真相来维系关系的对照组。
他的关心不需要她的坦白来兑现。
结论:方屿将继续作为受试者的重要社会支持系统存在。本人不将其视为竞争对象,将其从"对照组"移至"外部参照体系"。
备注:本人可以做到方屿做到的事,判断真伪后选择不追问。
但本人在涉及受试者的事务上,通常做不到不追问。
这是本人和方屿之间最大的差异,该差异目前无修正计划。
方觅批注:她在这条的页脚画了两个小人,一个倚在玄关墙边(标注"我"),一个站在门口没进来(标注"方屿"),两人之间隔了一条很短的空隙。
旁边用黑色中性笔写了一行字:
他看了我的手腕,然后看我的脸,然后说"你没事就好",他的观察力比你还好吗。
苏钦批注:不同训练路径。我的分析依赖面部微表情,方屿依赖物理痕迹和环境拼图。结论相近,在判断你安全这件事上。
方觅又批:那他和你谁先知道我愿意这样。
苏钦末批:我。他在知道之后选择了和你之前的所有选项都不一样的东西,不需要回答,这是第三个选项。
我没有这个选项,我的选项里只有追问和不追问,他没有"追问"这个概念。
方屿给你的东西,是唯一一个我和其他人都没能给你的,你在他面前不需要被定义。
方觅不再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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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编号:D-002
事件类型:外部干扰·一则消息
记录:
今日晚餐后,受试者在沙发上刷手机,突然停顿。停顿时长约4秒,超过日常刷朋友圈的基线停留时间(1-2秒/条),但未达到看吵架截图或购物详情页的时长(10秒以上)。
本人未询问,受试者主动开口:"袁若缺升合伙人了。"
本人说:"你前老板。"
受试者:"嗯。公司公众号发的公告,林和转发给我的。"
她把手机屏幕转过来,公告配了照片,袁若缺穿深灰西装站在几个穿同样西装的人中间。
受试者:"他还是老样子。"
本人问:"老样子是什幺意思。"
受试者想了想:"就是……一丝不苟的,衬衫扣到最上面那颗。"
本人理解她指的是袁若缺的衬衫,但本人推断她指的不止是衬衫。
然后她把公告关掉了。
打开微信,找到袁若缺,她打了四个字:恭喜袁总。
发送。
对方在三分钟后回复。
受试者看了一眼,没有把回复内容转述给本人,只是笑了笑,微微的。
然后把手机放在茶几上,继续吃橙子。
分析:受试者对袁若缺的祝福行为是自发的、不带犹豫的。
发送后的情绪状态较为平静,对比方屿来访时的"愧疚",受试者在袁若缺事件中仅表现为"祝福",该情绪层级是所有对照组中最低的,真正的结束不产生波动。
结论:本人将其从"竞争关系"档案移至"已归档"。归档不代表轻视,只代表结论。
备注:本条记录的写作过程中,本人思考了袁若缺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这件事。
本人进行特殊实践时也穿衬衫,但本人从不在实践中扣满全部扣子。
第FM-028次实验显示,受试者对本人卷袖至小臂、领口解开两颗扣子、上半身全裸的外观都存在瞳孔扩张反应(全裸反应最大)。
这说明纪律感的效力不在于扣几颗扣子,而在于扣子为谁而解。
本条思考不纳入正式分析,仅作个人备忘。
方觅批注:
她在这条下面画了一个西装火柴人,站得很直。
加了一句:你为什幺在实验记录里瞎琢磨别人衬衫。
苏钦回批: 不是瞎琢磨。对照组的定义就是用来对比的。
方觅又批: 那你对比出什幺结论了。
苏钦末批: 结论已写在备注里,扣子为谁而解。本人已有答案,不需要补充对照组。








